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政府編制了《海寧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建議閱讀《指南》。
一、公開內容
本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包括本級政府以及政府辦公室等所制作或獲取的可公開政府信息,其內容分類見下列9條:
1.政府機構及工作職責
2.政府領導及工作分工
3.政府文件
4.政府實事工程
5.政府人事任免
6.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及專項規劃
7.政府重要報告
8.政府重要活動及會議
9.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數據
具體信息可在政務公開專欄查看《海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二、公開目錄的編排體系
1、海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目錄,按分類導航區、檢索區和目錄顯示區編排設計。檢索區提供關鍵字、文件名、公開類別等多種查詢方式;目錄顯示區根據信息基本屬性顯示名稱、生成日期、公開方式、責任處室等項目內容。索引碼是公眾獲取政府信息原文的號碼;名稱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標題;生成日期是政府信息的發布時間;文號是政府信息的發文編號。
2、使用方法:
(1)目錄導航式瀏覽:點擊相應的分類導航類目,系統會自動展開下一級目錄,并自動顯示與該類目對應的目錄列表,點擊條目名稱就可查看詳細內容。
(2)關鍵字查詢:輸入關鍵字,與關鍵字匹配的目標項會被列表顯示,點擊條目名稱即可查看詳細內容。
三、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和工作機構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名稱:海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辦公地址:海寧市海州西路226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夏令時:14:30-17:30)
聯系電話:0573—87287231(負責信息公開),0573—87288273(負責信息公開),傳真號碼:0573—87288288
郵政編碼:314400
互聯網聯系方式:浙江省民呼我為統一平臺(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提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意見建議。該平臺不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海寧市依申請公開在線辦理網址:(http://www.ygzsw.com/jact/front/front_main?sysid=51),選擇提交部門后,按格式要求填寫申請表提出申請即可。
四、信息獲取方式
本政府信息公開形式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種。
(一)主動公開
1.公開范圍
本政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政府信息參見《海寧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2.公開渠道
對于主動公開信息,本政府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和指定地點公開兩種公開方式。
(1)網上公開:“中國海寧”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http://www.ygzsw.com/col/col1229882204/index.html)、“海寧發布”政務新媒體官方微博(https://weibo.com/hnxww)。
(2)指定地點:海寧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辦公地址:海寧市海州西路226號,辦公時間為:8:30-12:00,13:15-17:00(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聯系電話:0573-87289009。
海寧市檔案館,辦公地址:海寧市錢江東路306號,辦公時間為:8:30-12:00,13:15-17:00(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聯系電話:0573-87288880。
海寧市圖書館,辦公地址:海寧市學林街62號,辦公時間為:8:30-12:00,13:15-17:00(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聯系電話:0573-89267506。
(3)本政府還采用新聞發布會、報刊、廣播、電視等其它輔助性的公開方式。
3.公開時限
屬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本政府將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申請人需要本政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政府申請獲取。
1.公開范圍
除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外以自己名義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本政府不予公開。但經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本政府認為不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開。
2.受理機構
本政府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業務科室為:海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務督查科
聯系電話:0573—87287231,0573—87288273,傳真號碼:0573—87288288
通信地址:海寧市海州西路226號
郵政編碼:314400
3.提出申請
具體申請方式有三種:
(1)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中國海寧”門戶網站,通過“在線申請”功能(http://www.ygzsw.com/jact/front/front_main?sysid=51)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向相應單位提出申請,并發送。
(2)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如選擇郵寄方式送達,請提供可靠有效的聯系地址,如因地址不確定或不及時告知變更后的地址,或該地址無法可靠收件,導致相關文書無法送達或未及時送達的,申請人將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3)當面申請。申請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向到市政府辦公室政務督查科現場提出申請。
本政府不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的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件編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政府確定信息的提示。
4.依申請公開受理
(1)本政府收到申請后,將進行登記,并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除可以當場答復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2)申請人所提申請內容不明確或者申請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在7個工作日之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錯漏事項,要求補正,補正時間為15個工作日;答復期限自行政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會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本機關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應當自收到征求意見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
(4)本政府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政府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5)本政府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流程可以參見流程圖。(http://www.ygzsw.com/art/2022/6/24/art_1459438_59027111.html)
5.依申請公開答復
根據《條例》有關規定,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相應書面答復如下: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依據《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8)申請公開的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或者不屬于政府信息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并對不予公開的內容說明理由;
(9)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第三方同意公開的,本機關予以公開,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見的,由本機關依照《條例》的規定決定是否公開。第三方不同意公開且有合理理由的,本機關不予公開。本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可以決定予以公開,并將決定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和理由書面告知第三方;
(10)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的,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并可以告知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11)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可以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本機關認為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認為申請理由合理,但是無法在《條例》規定的期限內答復申請人的,確定延遲答復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請人。
6.依申請公開收費標準
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 109號) 有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收取信息處理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制定。
五、不予公開范圍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六、監督申訴與救濟途徑
(一)申請人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投訴和舉報。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設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的指導意見》(浙政辦發〔2015〕127號)規定,也可在浙江政務服務網的“統一政務咨詢投訴舉報平臺”(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上進行投訴和舉報。
(二)申請人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在接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文書之日起60日內向嘉興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海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4月28日